| 研究问题 | CAFTA从1.0到3.0版的制度型开放是否显著降低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跨境交易成本?其作用机制是通过规则协调还是信息共享实现的? |
| 理论框架 | Coase交易成本理论、North制度变迁理论、Williamson治理结构比较分析 |
| 研究方法 | 多期双重差分法(Staggered DID),以各成员签署3.0版升级议定书的时间为政策冲击点 |
| 数据来源 | 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跨境贸易指标、CEPII引力数据库、中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库(2010-2026)、东盟秘书处贸易便利化评估报告 |
| 创新点 | 首次将CAFTA三次版本升级构造为制度型开放的"梯度冲击",分离规则型制度红利与信息型制度红利的差异化路径 |
CAFTA 3.0版在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数字贸易标准等领域实现制度升级。依据Coase理论,产权界定清晰和规则统一可降低搜寻与缔约成本;依据North理论,制度变迁的"适应性效率"决定了经济绩效。H1:CAFTA 3.0版制度升级显著降低跨境通关时间与单证成本。H2:规则协调效应(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比信息共享效应(单一窗口互联)对交易成本的降低作用更大。H3:制度型开放对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减效应强于大型企业,因其对制度摩擦更敏感。
以各国正式签署CAFTA 3.0版升级议定书的时间为外生政策冲击,构造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处理组为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双边贸易流,对照组为同一时期中国与其他非东盟贸易伙伴的贸易流。核心识别假定:在控制经济发展水平、地理距离、文化距离等时变和非时变因素后,处理组与对照组在3.0版制度冲击前满足平行趋势。通过事件研究法检验事前趋势,采用Sun & Abraham(2021)估计量解决异质性处理效应偏误。
基准模型:Y_ijt = α + β·DID_ijt + γ·X_ijt + μ_ij + λ_t + ε_ijt。其中Y_ijt为t年中国与j国的跨境交易成本(通关天数/单证数量/合规成本取对数),DID_ijt为j国在第t年是否已生效3.0版的虚拟变量,X_ijt包括GDP、人口、汇率、FTA网络重叠度等控制变量,μ_ij为国家对固定效应,λ_t为年份固定效应。进一步引入中介效应模型:M_ijt(规则协调指数/信息共享指数)= α0 + β1·DID_ijt + controls → Y_ijt = α1 + β2·DID_ijt + θ·M_ijt + controls,检验两条制度渠道。
被解释变量:跨境交易成本,选取世界银行Doing Business"跨境贸易"子指标(出口/进口边界合规时间与成本、单证合规时间与成本),结合中国海关总署通关时效监控数据互补。核心解释变量:CAFTA 3.0制度升级虚拟变量。中介变量:规则协调指数基于原产地累积规则适用范围、SPS/TBT互认协议数量构造;信息共享指数基于单一窗口互联互通程度、AEO互认覆盖率构造。控制变量:CEPII引力数据库获取双边GDP、人均GDP、地理距离、共同语言、殖民地历史;WTO区域贸易协定数据库获取FTA网络重叠度。
(1)更换被解释变量:以物流绩效指数(LPI)海关效率分项替代Doing Business指标,避免测量方法切换导致的偏误。(2)安慰剂检验:随机置换政策冲击时间进行1000次蒙特卡洛模拟,观察真实估计系数是否位于置换分布尾部。(3)排除竞争性假说:控制同期生效的RCEP规则深度指数,排除RCEP推动的贸易便利化混杂效应。(4)Bacon-Decomp分解与CSDID估计:采用Goodman-Bacon分解法评估处理组间对比的权重合理性,同时使用Callaway & Sant'Anna(2021)半参数双重稳健估计作为替代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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