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问题 | 制度型开放政策(以准入负面清单缩减为表征)如何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产权不确定性,驱动外资从传统制造业向高技术产业的结构性转移? |
| 理论框架 | North 制度变迁理论(正式规则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Acemoglu-Johnson 制度与长期增长框架(产权保护与投资者信心)、Williamson 交易成本经济学(资产专用性与治理结构选择) |
| 研究方法 | 多期双重差分法(Staggered DID),以各版本负面清单出台时点为准自然实验,利用省份-行业-年份三维面板进行因果识别 |
| 数据来源 | 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各年份版本、各省实际使用外资行业分解数据、世界银行 Doing Business 中国子指标、中国市场化指数(樊纲等) |
| 创新点 | 首次将负面清单条目缩减量化为连续型制度变量,识别制度供给对外资"质"(高技术占比)而非"量"(总规模)的差异化影响,并借助 Callaway-Sant'Anna 方法处理处理效应异质性 |
负面清单缩减通过两条渠道提升高技术 FDI 占比:一是降低外资进入的制度壁垒,减少审批不确定性与寻租成本(North 效应);二是向市场发送制度可信承诺信号,吸引对产权保护敏感的高技术跨国公司(Acemoglu 效应)。据此提出 H1:负面清单条目减少与高技术 FDI 占比正相关;H2:该效应在产权保护基础较弱的地区更强;H3:制度改善通过"进入广度"(新设企业数)而非"在位深度"(单企增资)发挥作用。
以负面清单修订年份构建多期 DID,将受缩减影响较大的行业作为处理组、受影响较小的行业作为对照组。核心挑战在于处理变量可能内生于前期外资结构——政策制定者可能根据已有外资水平选择性开放。采用 Bartik 工具变量:以该行业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开放程度与基期行业特征的交乘项作为负面清单缩减的预测值,剥离内生政策反应。
Y_{ijt} = α + β × NegList_{jt} + γ × X_{ijt} + μ_i + λ_t + ε_{ijt},其中 Y_{ijt} 为省份 i 行业 j 在年份 t 的高技术 FDI 占比,NegList_{jt} 为负面清单条目数(连续变量),X_{ijt} 包括省份 GDP 增速、市场规模、基础设施等控制变量,μ_i 和 λ_t 分别为省份和年份固定效应。进一步加入省份-行业交互固定效应以控制不可观测的时变异质性。
被解释变量: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占该省份 FDI 总额的比重,按国标《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与《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归并行业。核心解释变量:负面清单条目数取对数。控制变量包括人均 GDP(反映市场吸引力)、高速公路密度(基础设施)、大专以上人口占比(人力资本)。数据跨度为 2015—2026 年,覆盖 31 个省份、18 个制造业与服务业行业。
第一,替换被解释变量为高技术 FDI 的绝对规模(对数值)以排除分母驱动效应;第二,使用 Goodman-Bacon 分解检验多期 DID 的处理效应异质性,剔除"坏比较"的污染;第三,以负面清单修订前的行业外资开放度历史值作为安慰剂处理年份,执行伪政策时点检验(placebo timing test);第四,剔除北京、上海等外资政策先行先试城市以排除政策叠加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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