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问题 | 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碎片化背景下,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WAICO)作为一种新型多边治理机制,能否有效降低各国在AI治理中的协调成本与信息不对称? |
| 理论框架 | 科斯(Coase, 1937)交易成本理论、诺斯(North, 1990)制度变迁理论、奥斯特罗姆(Ostrom, 1990)多中心治理理论 |
| 研究方法 | 交易成本比较分析 + 制度文本编码(质性比较分析QCA) + 博弈论多边合作模型 |
| 数据来源 | WAICO创始文件与29国签署声明;GPAI、OECD AI政策观察站等既有机制的制度文本;世界银行WGI治理指标;各国AI立法数据库(如斯坦福HAI AI Index) |
| 创新点 | 首次以交易成本经济学框架系统比较AI全球治理的多边制度安排,将"制度供给—协调成本—合作均衡"分析范式引入人工智能治理领域 |
构建"治理碎片化—交易成本—制度供给"的理论框架。界定AI全球治理中的三类协调成本:规则制定成本(各国标准互认的谈判耗费)、信息搜寻成本(跨国AI风险情报不对称)与执行监督成本(合规核查的困难)。H1:WAICO通过统一技术标准与互认机制,降低了成员国的规则制定成本。H2:WAICO的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了跨国AI风险信息不对称。H3:WAICO的软法协调模式(行动计划+伦理倡议)比硬法约束具有更低的执行监督成本,因而更容易吸引发展中国家加入。
以WAICO成立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合成控制法(SCM)比较创始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AI治理制度成本变化。结果变量为各国AI立法数量变动率和标准互认协议签署数;处理组为29个创始成员国,对照组为其他未加入WAICO但参与GPAI或OECD AI治理的国家。识别假定:若无WAICO成立事件,创始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AI治理成本将维持平行趋势。安慰剂检验:将虚拟处置时间提前至2024年或2025年。
基准回归采用多期DID:$Y_{it} = \alpha + \beta \cdot WAICO_{it} + \gamma X_{it} + \mu_i + \lambda_t + \varepsilon_{it}$,其中$WAICO_{it}$为国家$i$在$t$期加入WAICO的虚拟变量,$X_{it}$为控制变量(GDP增长率、数字基础设施指数、政治稳定性),$\mu_i$为国家固定效应,$\lambda_t$为时间固定效应。进一步以QCA方法从制度文本中提取条件变量(成员资格门槛、争端解决机制、能力建设条款),识别"高效治理制度"的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组合。
被解释变量:(1)AI标准互认协议数量(从各国商务部与标准机构网站手工收集);(2)AI治理制度密度(各国AI相关法律与行政令数,来源于斯坦福HAI AI Index 2024-2026年)。核心解释变量:WAICO成员资格(二元变量),进一步细分为创始成员/后续加入成员。控制变量:人均GDP(世行)、研发支出占GDP比重(UNESCO)、互联网普及率(ITU)、政府效能指数(WGI)。样本覆盖全球120个国家,时间跨度为2022-2028年。
(1)替换被解释变量:用WEF全球AI就绪指数中的"治理"子维度替代AI立法数量,验证结果不依赖于特定测度。(2)排除大国效应:剔除中国、美国、欧盟成员国后重新估计,检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制度效应是否显著。(3)倾向得分匹配-DID:以经济发展水平、数字基础设施和政治体制为协变量进行PSM匹配后再做DID,缓解自选择偏差。(4)安慰剂时间检验:将WAICO成立时间前移2年,检验处理的显著性是否消失。
---